为贯彻落实《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我局与市建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信报箱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信报箱设计、施工、验收、通邮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报箱建设在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建设、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结合《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严格执行《规范》各项条款和要求。邮政企业应组织做好信报箱验收合格住宅工程的通邮工作,确保在登记之日起1周内组织投递。
《通知》明确,住宅设计中未按要求设置信报箱的施工图不予通过审查;分户验收中认定未设置或未按设计要求设置信报箱的,视为分户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入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邮政管理部门或邮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参加验收,签署意见,不能达到《规范》的,不得竣工验收合格。
下一步,我局和市建交委将建立信报箱检查验收工作机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培训,细化《规范》操作流程,共同推动本市住宅信报箱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