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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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邮政发202159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件:天津市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责任分工表

市交通运输委 市邮政管理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社局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总工会      

  2021121日        

天津市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

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天津市快递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做出了积极贡献。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邮政发202159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注重公平,企业主责、强化治理,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目标导向、循序渐进,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到十四五末,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专业技能有效提高,企业用工更加规范,从业环境更加优化,就业队伍更加稳定,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二、重点工作措施

(一)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督促快递企业全面落实《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保持合理末端派费水平,保证末端投递基本支出,切实保障快递员基本劳动所得。加强沟通联系,通过对接会等形式,鼓励电商平台与快递企业加强对接,提供多样性服务。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属于鼓励类外商投资目录的快递类项目,支持企业享受国民优惠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提醒告诫、联合约谈等多种措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规范对寄自特定区域的快件实施非正常派费结算等可能损害快递员权益的行为。

(二)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引导工会组织、快递协会或企业开展协商,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督促企业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时听取工会、快递员代表意见,充分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督促市快递协会推动企业按照《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快递员劳动定额。开展快递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并定期发布,指导企业科学设定快递员工资水平,引导快递员合理确定工资预期。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切实维护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险水平。鼓励快递企业直接用工,提高自有员工比例。督促快递企业依法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规范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鼓励外来人员在本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研究制定基层快递网点流动灵活用工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更灵活、更便利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模式。

(四)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督促快递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加大资金投入、配齐劳保用品、升级作业装备,改善工作环境,强化执法监督,压实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作业安全。督促快递企业切实加强快递员职业操守、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对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的包容性管理,提供通行停靠便利。积极推进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职工提供服务。

(五)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压实快递企业在网络稳定、快递员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统一管理责任。将落实快递员权益保障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指导快递企业完善考核机制,遏制以罚代管,加强对恶意投诉和举报的甄别处置,拓宽快递员困难救济渠道。组织开展快递员权益保障满意度调查并按品牌发布。

    (六)规范企业加盟和用工管理。末端备案网点损害快递员合法权益的,督促该网点的开办企业依法承担责任。支持市快递协会制定并推广加盟协议推荐文本,明确依法用工和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要求。做好快递员职工服务和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做好入会职工普惠服务工作

(七)加强网络稳定运行监管。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快递服务出现快件积压、网络阻断、员工大量离职等严重异常情况,对该区域直接责任主体依法实施应急整改,发布消费提示,并复核该品牌的区域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工会建立劳动关系风险排查和化解机制,有效维护末端网点稳定。

(八)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技能培训,对快递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依照相关政策给予培训补贴、晋升技能等级等支持。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原则,推进25人以上快递企业建会,重点推动快递企业基层网点的建会入会工作。针对快递员劳动关系松散复杂、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探索区域+行业的建会入会模式,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灵活就业人员工会组织,推动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兜底,区域行业工会覆盖,直接发展灵活就业人员入会。支持鼓励快递企业建会。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推荐先进快递员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参与全国及我市邮政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做好属地法律服务和心理疏导。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城乡住房建设委、市教委、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加强工作沟通,强化协同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方案中遇到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出台配套政策,抓好工作落实。研究将快递员群体纳入当地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民生保障体系,按照相关政策继续落实快递员群体子女教育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关爱快递员暖蜂行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手段,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大力宣传快递员群体先进典型以及权益保障工作有效做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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