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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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当前为何要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实施方案》提出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有哪些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围绕这些方面,现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根据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

近年来,天津市邮政快递业快速发展,2021年天津市快递业务量12.34亿件,其中农村地区快件揽收1.23亿件,同比增长37%,农村地区投递量2.13亿件,同比增长22.8%,为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做出突出贡献。与此同时,我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仍然存在末端基础设施功能不全面、“最后一公里”派送不到位、农产品出村进城不通畅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完善顶层设计,加强体系建设,提升发展质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本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天津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显著增强符合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城乡寄递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特征。

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建设全市区级寄递物流公共分拨中心、乡镇寄递物流集散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三级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能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释放农村生产及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是加快城乡平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城乡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和寄递服务之间的差距仍很明显。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现村村有网点,促进“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努力让农村群众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收寄便利,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城乡均衡发展。

三、《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完善体系、提高效率,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区级寄递物流公共分拨中心、乡镇寄递物流集散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三级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实现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全面覆盖,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四、《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包括什么?

《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聚焦体系建设,并提出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综合利用村委会、益农信息社、供销合作社网点等现有设施,加快建设村级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断强化农村邮政快递基础设施的公共支撑作用。二是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通过产业融合发展、“互联网+”农产品、打造“津品出津”品牌、培育我市快递服务农业金牌、银牌、铜牌项目,服务农产品出村进城。三是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支持农村地区寄递物流末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对尚无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的村,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每村设置1个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四是继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强化农村快递市场监管,畅通农村地区消费者投诉和申诉渠道,进一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包括什么?

一是成立由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的协调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二是各涉农区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落实好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的支出责任。对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建设村级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的村,根据建设规模,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超过6000元的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由涉农区财政负责落实,并由涉农区提供运行场地和人员保障。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将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强化部署推动,抓好贯彻落实,全力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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